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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佐塞米

  • 英文名

    Azosemide

  • 适应症

    原发性或继发性肾脏疾病、充血性心力衰竭以及肝硬化等所致水肿。

  • 用法与用量

    口服  一次30~60 mg,一日1次于早餐时服用。根据患者年龄、症状调整剂量。

  • 药理学

    (1)药效学


    本药作用类似呋塞米,但降压作用较弱而抗血管升压素作用较强。用于利尿时,口服后1小时起效,2~4小时达高峰,单次给药后作用持续9小时。


    (2)药动学


    口服吸收差,tmax为3~4小时,生物利用度仅为10%。肝脏代谢为主,以原形、氧化脱噻吩甲基物和葡萄醛酸结合物的形式经尿排泄。本药总清除率为5.4L/h,半衰期为2.3~2.7小时。


  • 不良反应

    (1)常见者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尤其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如体位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低镁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和心律失常等。


    (2)少见者有过敏反应(包括多形红斑、史-约综合征、间质性肾炎,甚至心脏骤停)、视物模糊、黄视症、光敏感、头晕、头痛、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肌肉强直等,骨髓抑制导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损害,指(趾)感觉异常,糖代谢紊乱(高血糖、尿糖阳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耳鸣、听力障碍多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每分钟剂量大于4~15mg)或是与其他耳毒性药物合用时,多为暂时性,少数为不可逆性,尤其是当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应用时。

  • 禁忌

    (1)对本药、磺酰脲类或磺胺类药物过敏者。


    (2)无尿者。

  • 注意事项

    (1)注意过度利尿引起的水、电解质失衡,如有血容量不足及血钠、钾、氯、酸碱平衡异常,或血肌酐增高,须停用本药。


    (2)对胎儿影响尚不明确,妊娠期妇女应慎用。


    (3)尚不明确本药是否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4)可能导致新生儿肾钙化,乳儿电解质易失衡,应慎用。


    (5)老年患者易出现低血钠、低血钾,利尿后血容量减少可诱发脑梗死等血栓性疾病。应从小剂量开始用药,密切观察。


    (6)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冠状动脉硬化或脑动脉硬化、糖尿病、痛风或高尿酸血症、呕吐、腹泻、肝脏疾病患者等。

  • 药物相互作用

    (1)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合用,可发生直立性低血压。


    (2)与强心苷类药物(如地高辛)合用,可致强心苷类中毒,应避免合用。


    (3)与锂剂合用,可因近端肾小管对钠和锂的重吸收增加而导致血清锂浓度升高,可发生锂中毒,表现为乏力、震颤、极度口渴、意识模糊等。


    (4)与三氧化二砷、苄普地尔、氟哌利多、左醋美沙多、索他洛尔、多非利特等合用,可因低钾血症导致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律失常。合用时应密切监测血钾和血镁水平,也可换用或合用留钾利尿药。


    (5)与酮色林、阿司咪唑、特非那定等合用,可发生室性心律失常,应避免。

  • 制剂与规格

    阿佐塞米片:30mg。

  • 内容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9 ISBN 978-7-5067-9513-5

阿佐塞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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