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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氮磺吡啶
Liudanhuangbiding
Sulfasalazine
本品为5-[对-(2-吡啶胺磺酰基)苯]偶氮水杨酸。按干燥品计算,含C18H14N4O5S应为97.0%~101.5%。
本品为暗黄色至棕黄色粉末;无臭。
本品在乙醇中极微溶解,在水中几乎不溶;在氢氧化钠试液中易溶。
①轻、中、重度溃疡性结肠炎及缓解期维持治疗。②活动期克罗恩病,特别是累及结肠的患者。③类风湿关节炎、幼年型类风湿关节头强直性脊柱炎和银屑病关节炎。也用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炎症性肠病(主要为溃疡性结肠炎)。
(1)口服 成人①一日3~4g,分次口服,用药间隔以不宜超过8小时为宜;为防止消化道不耐受,初始以一日1~2g的小剂量开始;如果每日总量超过4g,应警惕毒性增加。②严重发作时,一次1~2g,一日3~4次,可与类固醇药物合用,组成强化治疗方案。③轻度及中度发作时,一次1g,一日3~4次。④缓解期,建议给予维持剂量以防症状复发,一日2~3次,一次1g。
(2)直肠给药0.5~1g栓剂,一日1~2次塞肛。
【儿科用法与用量】用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1)口服 ①活动期,2~12岁,一次10~15mg/kg(最大量1g),一日4~6次,直至缓解;12~18岁,一次1~1.5g,一日4次,直至缓解。②缓解期,2~12岁,一次5~7.5mg/kg(最大量500mg),一日4次;12~18岁,一次0.5~1g,一日4次。
(2)直肠给药5~8岁,一次500mg,一日2次;8~12岁,早上500mg,晚上1g;12~18岁,一次1g,一日2次。
【儿科注意事项】(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2岁以下小儿禁用。
(1)药效学 为磺胺类抗菌药。属口服不易吸收的磺胺药,吸收部分在肠微生物作用下分解成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吡啶。5-氨基水杨酸与肠壁结缔组织络合后较长时间停留在肠壁组织中起到抗菌消炎和免疫抑制作用,如减少大肠埃希菌和梭状芽孢杆菌,同时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以及其他炎症介质白三烯的合成。因此,目前认为对炎症性肠病产生疗效的主要成分是5-氨基水杨酸,分解产生的磺胺吡啶对肠道菌群只显示微弱的抗菌作用。
(2)药动学 口服后少部分在胃肠道吸收,通过胆汁可重新进入肠道(肠-肝循环)。未被吸收的部分被回肠末段和结肠的细菌分解为5-氨基水杨酸与磺胺吡啶,残留部分自粪便排出。5-氨基水杨酸几乎不被吸收,大部分以原形自粪便排出,但5-氨基水杨酸的N-乙酰衍生物可见于尿内。磺胺吡啶可被吸收并排泄,尿中可测知其乙酰化代谢产物。磺胺吡啶及其代谢产物也可出现于母乳中。
(1)血清磺胺吡啶及其代谢产物的浓度(20~40μg/ml)与毒性有关。浓度超过50pg/ml时具有毒性,故应减少剂量,避免毒性反应。
(2)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3)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4)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使用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5)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胆红素脑病。由于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胆红素脑病。
(6)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7)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8)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9)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10)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11)罕见有胰腺炎、男性精子减少或不育症。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
(2)哺乳期妇女。
(3)2岁以下小儿。
(1)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血卟啉病,血小板、粒细胞减少,肠道或尿路阻塞患者应慎用。
(2)应用磺胺类药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碱化尿液的药物。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宜同服碳酸氢钠并多饮水,以防止此不良反应。治疗中至少每周检查尿常规2~3次,如发现结晶尿或血尿时给予碳酸氢钠及饮用大量水,直至结晶尿和血尿消失。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时易致肾功能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
(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及其他磺胺类药物呈现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亦会过敏。
(4)治疗中须注意检查以下几项:①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②直肠镜与乙状结肠镜检查,观察用药效果及调整剂量;③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1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④肝、肾功能检查;⑤遇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除强调餐后服药外,也可分成小量多次服用,甚至每小时1次,使症状减轻;⑥根据患者的反应与耐药性,随时调整剂量,部分患者可采用间歇治疗(用药2周,停药1周);⑦腹泻症状无改善时,可加大剂量;⑧夜间停药间隔不得超过8小时;⑨肾功能损害者应减小剂量。
(5)儿童用药由于磺胺类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醇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岁以下小儿应禁用。
(6)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用磺胺类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7)美国FDA妊娠期用药安全性分级为口服给药及直肠给药B;D(如临近分娩时使用)。
(1)与尿碱化药合用可增强磺胺类药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对本品的抑菌作用发生拮抗,因而两者不宜合用。
(3)下列药物与本品合用时,后者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发生,因此当这些药物与本品合用,或在应用本品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其剂量。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要钠。
(4)骨髓抑制药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合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5)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与本品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少,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6)溶栓药物与本品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7)肝毒性药物与本品合用,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
(8)光敏药物与本品合用可能发生光敏的相加作用。
(9)接受本品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因此不宜两药合用。
(11)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合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
(12)磺吡酮与本品同用时可减少后者自肾小管的分泌,其血药浓度升高且持久,从而产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在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对本品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有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
(13)与强心苷类或叶酸合用时,后者吸收减少,血药浓度降低,因此须随时观察强心苷类的作用和疗效。
(14)与丙磺舒合用,会降低肾小管的磺胺排泌量,致本品的血药浓度上升,作用时间延长,容易中毒。
(15)与新霉素合用,新霉素抑制肠道菌群,影响本品在肠道内分解,使作用降低。
柳氮磺吡啶肠溶片(胶囊):250mg。
柳氯磺吡啶栓;500mg。
(1)取含量测定项下的溶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测定,在359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
(2)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620图)一致。
酸度 取本品1.0g,加水100ml,置水浴中加热5分钟,放冷,滤过,取滤液50ml,加酚酞指示液2滴与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0.5ml,应显红色。
氯化物 取本品1.0g,加水100ml,加热至70℃,5分钟后,放冷,滤过,取滤液25ml,依法检查(通则0801),与标准氯化钠溶液7.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28%)。
硫酸盐 取氯化物检查项下的滤液50ml,依法检查(通则0802),与标准硫酸钾溶液2.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4%)。
有关物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氨溶液 取浓氨溶液8ml,用水稀释至l000ml。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氨溶液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含1mg的溶液。
对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适量,用氨溶液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含10μg的溶液。
色谱条件 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磷酸盐缓冲液(pH4.8)(取磷酸二氢钠1.0g与醋酸钠2.5g,加水900ml使溶解,并用冰醋酸调节pH值至4.8,用水稀释至1000ml)为流动相A,以甲醇-磷酸盐缓冲液(pH4.8)(80∶20)为流动相B,按下表进行梯度洗脱;检测波长为320nm;进样体积20μl。
系统适用性要求 柳氮磺吡啶峰与相邻杂质峰之间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
限度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除磺胺吡啶峰与水杨酸峰外,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1.0%),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4倍(4.0%),小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0.05倍的峰忽略不计。
水杨酸与磺胺吡啶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氨溶液、供试品溶液 见有关物质项下。
对照品溶液 取水杨酸对照品与磺胺吡啶对照品各适量,精密称定,加氨溶液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各含5μg的溶液。
色谱条件 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磷酸盐缓冲液(pH4.8)(取磷酸二氢钠1.0g与醋酸钠2.5g,加水900ml使溶解,并用冰醋酸调节pH值至4.8,用水稀释至1000ml)-甲醇(76∶24)为流动相A,以甲醇-磷酸盐缓冲液(pH4.8)(80∶20)为流动相B,按下表进行梯度洗脱;检测波长为300nm;进样体积20μl。
系统适用性要求 水杨酸峰与磺胺吡啶峰之间的分离度应大于2.0。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
限度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与水杨酸和磺胺吡啶保留时间一致的色谱峰,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均不得过0.5%。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1.0%(通则0831)。
炽灼残渣 不得过0.2%(通则0841)。
重金属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0.15g,精密称定,置100ml量瓶中,加0.1mol/L氢氧化钠溶液10ml使溶解,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1ml,置200ml量瓶中,加水180ml,用醋酸-醋酸钠缓冲液(pH4.5)稀释至刻度,摇匀。
测定法取 供试品溶液,以水作空白,在359nm的波长处测定吸光度,按C18H14N4O5S的吸收系数()为658计算。
磺胺类抗菌药。
遮光,密封保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二部/国家药典委员会编. —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20.5 ISBN 978-7-5214-1598-8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9 ISBN 978-7-5067-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