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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替普酶
Reteplase(rPA)
瑞替普酶适用于成人急性心肌梗死(AMI)的溶栓治疗,用以改善心肌梗死后的心室功能,降低病死率。本药应在症状发生后尽早使用。
该药只能静脉注射。国外推荐10U+10U(1U=1000000U),2次静脉注射,第1次静脉注射10U,间隔30分钟再注射10U,每次缓慢推注2分钟以上。国人应用剂量有待探讨。
瑞替普酶注射时应该使用单独的静脉通路,若需与其他药物共用一条静脉通路先后注射时,两种药物之间,应该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冲洗管道。在溶栓治疗期间同时使用肝素和阿司匹林。药物需用无菌注射用水溶解(10U用10ml无菌注射用水)。一经溶解稀释后,应尽快使用。
(1)药效学 本品为一重组的具有纤维蛋白特异性的纤溶酶原激活药,是天然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药(t-PA)的缺失突变体,可以通过催化裂解纤溶酶原的Arg560-Val561肽键,使纤溶酶原激活成为有纤溶活性的纤溶酶,从而将血栓中的纤维蛋白凝块降解为可溶性的碎片,产生溶栓作用。
(2)药动学 本品静脉给药起效时间为30分钟,出现峰反应的时间为30~90分钟。血浆活性药物浓度、曲线下面积和峰值血药浓度的增加与剂量呈线性正相关。本品主要经肝、肾清除,血浆清除率为250~450ml/min,有效半衰期为13~16分钟,较天然tPA长3.3倍。
(1)出血系溶栓治疗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可分为二类。①内脏出血:包括颅内、腹膜后或消化道、泌尿道、呼吸道等部位出血。根据国外临床研究报道,INJECT试验中颅内出血的发生率为0.8%,与其他溶栓药一样,颅内出血的风险随年龄的增大和血压的开高而增加;除颅内出血外,其他各种类型的出血的总的发生率约为21.1%。②浅表或体表出血:主要有穿刺或破损部位(如静脉切开插管部位、动脉穿刺部位、新近外科手术部位)。
(2)过敏反应过敏反应发生率较低,国外早期临床试验3856例患者中无过敏反应发生;INJECT试验中3004例接受瑞替普酶治疗的患者有3例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其中一例出现呼吸困难和低血压;GUSTOⅢ结果表明,在10138例接受瑞替普酶治疗的患者中,过敏反应发生率为0.05%。
(3)有恶心、呕吐、发热及低血压等其他不良反应的报道。
(4)罕有胆固醇栓塞的报告。
由于溶栓治疗会导致严重出血甚至脑出血,在下列情况下应禁忌溶栓治疗。
(1)活动性内脏出血(月经除外)。
(2)既往任何时间的出血性脑卒中和1年以内的缺血性脑卒中或脑血管事件(包括TIA)。
(3)颅内肿瘤。
(4)可疑主动脉夹层。
(5)入院时严重且不能控制的高血压(>170/110mmHg)或严重高血压病史。
(6)近期(1个月)内外伤(包括头部外伤)和大手术。
(7)创伤性或较长时间(>10分钟)心肺复苏。
(8)不能压迫的大血管穿刺。
(9)近期(2~4周)脏器出血史。
(10)活动性消化性溃疡。
(11)已知出血倾向或目前正在使用治疗剂量的抗凝剂。
(12)糖尿病合并视网膜病变。
(13)感染性心内膜炎、二尖瓣病变伴心房颤动且疑有左心房内血栓者。
(14)严重肝、肾功能障碍及进展性疾病。
(15)凝血功能障碍及出血性疾病。
(1)冠状动脉溶栓后可出现再灌注心律失常,对心动过缓和(或)室性心动过速进行抗心律失常治疗(必要时应用起搏器、除颤器)。
(2)一旦发生严重出血(颅内、消化道、呼吸道、心包及局部无法加压止血部位的出血),必须立即停用抗凝药;必要时输入新鲜全血或血浆及抗纤溶药物。对抗肝素的作用可使用鱼精蛋白。若出血发生在第1次静脉注射后,第2次静脉注射应该停用。
(3)妊娠及哺乳妇女用药怀孕家兔试验结果表明给予人剂量的3倍时瑞替普酶可导致流产。对于妊娠期妇女毒性,尚无研究报道,妊娠期间用药必须权衡受益及可能引起流产的危险。本品可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应用需权衡利弊。
(4)儿童用药尚无瑞替普酶在儿童使用时的安全性及疗效的研究资料。
(5)老年用药对≥70岁的患者,尤其血压增高者(收缩压高于160mmHg),使用瑞替普酶应谨慎。
没有研究瑞替普酶与其他心脏活性药物的相互作用。在瑞替普酶治疗前及治疗后使用肝素、维生素K拮抗药及抗血小板药(阿司匹林、双嘧达莫等)可能增加出血的危险。
注射用瑞替普酶:(1)10.4U(18.4mg,1U=1000000U);(2)5U(9.1mg,5ml,1U=1000000U);(3)5MU(1MU=1000000U)。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9 ISBN 978-7-5067-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