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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法骨化醇片
AfaguhuachunPian
AlfacalcidolTablets
本品含阿法骨化醇(C27H44O2)应为标示量的85.0%~115.0%。
本品为白色片。
①骨质疏松症。②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接受血液透析患者之肾性骨营养不良症。③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及假性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④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或骨软化症。⑤维生素D依赖性佝偻病。⑥低血磷性佝偻病或骨软化症。⑦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患者术后的低钙血症。
口服 成人开始剂量一日0.001mg,每2~4周增加0.0005~0.002mg/d,必要时可增至0.003mg/d,维持量0.00025~0.001mg/d。
(1)骨质疏松症:首剂量0.5μg/d。
(2)其他指征:首剂量成人1μg/d。老年患者0.5μg/d。体重20kg以上的儿童无肾性骨病者1μg/d。为防止高血钙的发生,应根据生化指标调节阿法骨化醇的剂量。服药初期须每周测定血钙水平,剂量可按0.25~0.5μg/d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数成年患者的剂量可达1~3μg/d。当剂量稳定后,每2~4周测定一次血钙。对于骨软化症患者,不能因为其血钙水平没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他疗效指标,如血浆碱性磷酸酶水平,可作为调整剂量更有用的指标。
【儿科用法与用量】口服一日0.00025mg。
【儿科注意事项】剂量过大可致中毒。
(1)药效学 阿法骨化醇促进肠道对钙的吸收并调节骨的矿化。阿法骨化醇在调节钙平衡方面的关键作用,包括对骨骼中成骨细胞活性的刺激作用,为治疗骨质疏松症提供了充分的药理学基础。肾性骨营养不良的患者,治疗后能改善肠道吸收钙的能力,纠正低钙血症及过高的血碱性磷酸酶和甲状旁腺素浓度。本品还能减轻骨与肌肉疼痛,增强肌力,增加神经-肌肉的协调性,减少跌倒倾向。
(2)药动学 口服阿法骨化醇经小肠吸收后在肝内经25-羟化酶作用转化为1,25-(OH)2D3。研究证实成骨细胞也表达25-羟化酶mRNA,也可将1α-(OH)D3转化为活性形式。转化后的血1,25-(OH)2D3高峰出现于用药后8~12小时,半衰期(t1/2)17.6小时。
如过量会出现高钙血症或高钙尿症。偶见的急性症状包括食欲缺乏、头痛、呕吐和便秘;慢性症状包括营养不良、感觉障碍,伴有口干、尿多、脱水、情感淡漠、发育停止以及泌尿道感染。
(1)禁用于与高血钙有关的疾病。
(2)禁用于已知对本品或同类药品及其任何赋形剂过敏的患者。
(3)禁用于有维生素D中毒迹象者。
(1)高血钙与本品的治疗密切相关。对尿毒症性骨营养不良患者的研究表明,高达40%使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患者体内发现高血钙。饮食改变(例如增加乳制品的摄入)以致钙摄入量迅速增加或不加控制地服用钙制剂均可导致高血钙。
(2)阿法骨化醇能增加血无机磷水平,这对低磷血症的患者是有益的,但对肾功能衰竭患者而言则要小心不正常钙沉淀所造成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要通过口服适量的磷结合剂或减少磷质摄入量而将血磷保持在正常水平(2~5mg/100ml或0.65~1.62mmol/L)。维生素D抵抗性佝偻病或低血磷性佝偻病患者应继续口服磷制剂,但阿法骨化醇可以促进肠道对磷的吸收,这种作用可使磷的摄入需要量减少。因此需要定期进行血钙、磷、镁、碱性磷酸酶以及24小时尿钙、磷排泄量等实验室检查。
(3)由于阿法骨化醇是现有最有效的维生素D代谢产物,故不需其他维生素D制剂与其合用,从而避免高维生素D血症。
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会增加高钙血症的危险。使用二苯乙内酰胺或苯巴比妥等肝药酶诱导药可能会增加阿法骨化醇的代谢,从而使其血药浓度降低。如同时服用这类制剂则应增加阿法骨化醇的药物剂量。消胆胺能降低脂溶性维生素在肠道的吸收,故可能诱导阿法骨化醇在肠道的吸收不良。
阿法骨化醇片:(1)0.25μg;(2)0.5μg。
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含量均匀度取本品1片,置具塞离心管中压碎,精密加流动相-二氯甲烷(1∶1)1ml,密塞,旋涡振荡和超声处理交叉进行4分钟,使阿法骨化醇溶解,高速离心,取上清液,作为供试品溶液,照含量测定项下的方法测定含量。限度为±25%,应符合规定(通则0941)。
其他应符合片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1)。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20片,精密称定,研细,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阿法骨化醇1μg),置具塞离心管中,精密加流动相-二氯甲烷(1∶1)2ml,旋涡振荡和超声处理交叉进行4分钟,使阿法骨化醇溶解,高速离心,取上清液。
对照品溶液取阿法骨化醇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流动相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5μ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1)、系统适用性溶液(2)、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见阿法骨化醇含量测定项下。
钙代谢调节药。
遮光,密封,在干燥凉暗处保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二部/国家药典委员会编. —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20.5 ISBN 978-7-5214-1598-8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9 ISBN 978-7-5067-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