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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孢氨苄片
Toubao’anbianPian
CefalexinTablets
本品含头孢氨苄(按C16H17N3O4S计)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乳黄色。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尿路感染和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的轻、中度感染患者。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1)成人一次250~500mg,每6小时1次。最大剂量一日4g。单纯性膀胱炎、皮肤和软组织感染以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口服,每12小时500mg;或采用头孢氨苄缓释胶囊,一日剂量分2次口服。
(2)儿童一日量按体重25~50mg/kg,每6小时1次;皮肤、软组织感染及链球菌咽峡炎患者,每12小时口服12.5mg/kg。
【儿科用法与用量】口服一日25~50mg/kg,分3~4次服。
【儿科注意事项】(1)为第一代头孢菌素,对革兰阳性菌有较好疗效。
(2)不良反应以胃肠道反应为主。
(3)与其他头孢菌素类一样,都要询问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的过敏史。
(1)药效学 头孢氨苄的抗菌谱与头孢噻吩相仿,但其抗菌活性较后者为弱。除肠球菌属、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外,革兰阳性球菌大多对本品敏感。本品对奈瑟菌属有良好抗菌作用,对流感嗜血杆菌的敏感性较差,对部分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肺炎克雷伯菌、沙门菌属有一定抗菌作用,其他肠杆菌科细菌、不动杆菌属、铜绿假单胞菌以及脆弱拟杆菌均对本品耐药。
(2)药动学 本品口服吸收完全,生物利用度90%,空腹口服本品500mg,tmax为1小时,Cmax为18mg/L。食物可延缓本品的吸收,但不影响吸收总量。头孢氨苄的吸收在幼儿乳糜泻和小肠憩室患者可增加,在克罗恩(Crohn)病和肺囊性纤维化患者的吸收可延缓和减少。老年人胃肠道吸收虽无减少,但其血药浓度较年轻人持续久。给新生儿哺乳后2小时口服头孢氨苄15mg/kg,tmax为6小时,Cmax为4.5mg/L。
每6小时口服本品0.5g后的痰液中平均药物浓度为0.32mg/L,脓性痰中的药物浓度较高。脓液和骨髓炎瘘管内的浓度与同期血药浓度基本相等,关节腔渗出液中的药物浓度约为同期血药浓度的一半。产妇口服本品0.5g后,羊水和脐带血内皆可获得有效药物浓度;哺乳期妇女口服0.5g后的乳汁中浓度为5mg/L。胆汁中药物浓度为同期血药浓度的1~4倍。本品难以透过血-脑屏障。本品的分布容积为0.26L/kg,血浆蛋白结合率为10%~15%。正常健康人的tim为0.6~1.0小时,丙磺舒可使t1/2延长至107分钟,肾功能衰竭时t可延长至5~30小时,新生儿t1/2为6.3小时。
本品在体内不代谢,以原形药物经肾小球滤过和肾小管分泌排出。6小时经尿排出给药量的80%,口服500mg后尿药峰浓度可达2200mg/L。约5%的口服量由胆汁排出,粪中含量甚低。头孢氨苄可经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清除。
(1)有报道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8%。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多见。皮疹、药物热等过敏反应少见。个别患者可出现头晕、复视、耳鸣、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
(2)应用头孢氨苄期间出现肾损害者罕见,也不会加重原有的肾脏病变。
(3)偶有患者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Coombs试验阳性,但溶血性贫血罕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假膜性肠炎亦有报道。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1)对青霉素过敏病者,对本品亦可能过敏。有过敏史,尤其是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发生过敏反应的风险增加。
(2)有胃肠道疾病者,特别是结肠炎患者,慎用本品。
(3)应用头孢氨苄时可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反应及尿糖假阳性反应(硫酸铜法);少数患者的血清碱性磷酸酶、ALT和AST皆可升高。
(4)头孢氨苄可经乳汁排出少量,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宜停止哺乳。
(5)肝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或营养状况不良的患者,疗程较长的患者和以往经抗凝治疗稳定的患者,与头孢氨苄相关的凝血酶原活性下降风险增加。
(6)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品发生不良反应的风险增加。
(7)美国FDA妊娠期用药安全性分级为口服给药B。
(1)患者同时应用考来烯胺(消胆胺)时,可使头孢氨苄的血药峰浓度降低。
(2)丙磺舒可使本品的肾排泄延迟,也有报道认为丙磺舒可增加本品在胆汁中的排泄。
(3)本品与二甲双胍合用,二甲双胍在肾小管中的排泌被抑制,二甲双胍的血药浓度上升,出现不良反应的风险增加。
头孢氨苄片(按无水头孢氨苄计):(1)0.125g;(2)0.25g;(3)0.5g。
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有关物质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含量测定项下的细粉适量,精密称定,加流动相A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头孢氨苄(按C16H17N3O4S计)1.0mg的溶液,滤过,取续滤液。
对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1ml,置100ml量瓶中,用流动相A稀释至刻度,摇匀。
pH7.0磷酸盐缓冲液、杂质对照品溶液、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见头孢氨苄有关物质项下。标示量的90.0%~110.0%。
限度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含7-氨基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与ɑ-苯甘氨酸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均不得过标示量的1.0%;其他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2倍(2.0%),其他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3倍(3.0%),小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0.05倍的峰忽略不计。
溶出度照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通则0931第一法)测定。
溶出条件 以水900ml为溶出介质,转速为每分钟100转,依法操作,经45分钟时取样。
供试品溶液 取溶出液适量,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适量,用溶出介质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头孢氨苄(按C16H17N3O4S计)25μg的溶液。
对照品溶液 取头孢氨苄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溶出介质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25μg的溶液。
测定法 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在262nm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吸光度,计算每片的溶出量。
限度 标示量的80%,应符合规定。
其他 应符合片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1)。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10片,精密称定,研细,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头孢氨苄,按C16H17N3O4S计0.1g),置100ml量瓶中,加流动相适量,充分振摇,使头抱氨苯溶解,再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10ml,置50ml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品溶液、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见头孢氨苄含量测定项下。
β-内酰胺类抗生素,头孢菌素类。
遮光,密封,在凉暗处保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二部/国家药典委员会编. —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20.5 ISBN 978-7-5214-1598-8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9 ISBN 978-7-5067-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