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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酸磺胺米隆
CusuanHuanganmilong
MafenideAcetate
本品为α-氨基-对甲苯磺酰胺醋酸盐。含C7H10N2O2S・C2H4O2不得少于98.0%。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有醋酸臭。
本品在水中易溶。
熔点 取本品,不经干燥,依法测定(通则0612),熔点为163~167℃。
可用于预防或治疗Ⅱ度或Ⅲ度烧伤后所继发的创面感染,包括柠檬酸菌属、阴沟肠杆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不动杆菌属、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葡萄球菌属、肠球菌属以及白念珠菌等真菌的感染。
外用 5%或10%溶液湿敷,或5%、10%乳膏剂涂敷,一日1次。
(1)药效学 磺胺类药属广谱抗菌药,对革兰阳性菌和革兰阴性菌均具有抗菌作用,但目前细菌对该类药物普遍耐药,尤其是葡萄球菌属、淋病奈瑟菌、脑膜炎奈瑟菌、肠杆菌科细菌中耐药菌株均增多。磺胺类药在体外对下列微生物亦具有活性:沙眼衣原体、星形诺卡菌、恶性疟原虫和鼠弓形虫。
对磺胺类药敏感的细菌不能利用周围环境中的叶酸,只能利用对氨基苯甲酸(PABA)和二氢蝶啶,在细菌二氢叶酸合成酶催化下合成二氢叶酸,再经二氢叶酸还原酶的作用合成四氢叶酸,活化型四氢叶酸在嘌呤、胸腺嘧啶核苷的合成中发挥重要的传递一碳基团作用。磺胺类药为广谱抑菌药,在结构上类似对氨基苯甲酸(PABA),可与PABA竞争细菌体内的二氢叶酸合成酶,妨碍了二氢叶酸的合成并减少四氢叶酸的产生量,最终影响核酸合成,抑制细菌的生长繁殖。
磺胺类药的作用可被PABA及其衍生物(普鲁卡因、丁卡因)所拮抗,此外脓液以及组织分解产物也可提供细菌生长的必需物质,可对磺胺类药起拮抗作用。
应用本品4~6小时可杀灭创面细菌,其抗菌作用不受脓液、分泌物、坏死组织的影响,也不为对氨基苯甲酸所拮抗。
(2)药动学 本品可自创面部位被吸收,体内代谢为无抗菌活性物质自尿排出,代谢产物仍保留其抑制碳酸酐酶的作用。本品对组织的穿透力较强,可迅速穿透坏死组织而到达感染部位。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物疹、荨麻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中毒性表皮剥脱性坏死、剥脱性皮炎和大疱性表皮松解萎缩坏死性皮炎等;也可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因此在全身应用磺胺类药时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发现异常及时停药。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应用磺胺类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儿童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胆红素脑病由于磺胺类药与胆红素竞争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胆红素脑病。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全身应用磺胺类药。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较大时宜同服碳酸氢钠并多饮水,以防止此种不良反应。疗程中至少每周检查尿常规2~3次,发现结晶尿或血尿时给予碳酸氢钠及饮用大量水,直至结晶尿和血尿消失。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需及时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忧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磺胺类药所致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能致命,如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性表皮松解性药物疹、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疗程中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立即停药。艾滋病患者出现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
局部应用后可发生局部疼痛及烧灼感。过敏反应可表现为各种皮疹,如斑丘疹、荨麻疹、湿疹样皮炎、接触性皮炎和多形性红斑等。由于本品具有抑制碳酸酐酶作用,故用量大时吸收量增多,可导致代谢性酸中毒,一旦发生此情况且酸中毒持续存在时,宜暂停应用本品并予以碳酸氢钠静脉滴注。
对本品及对磺胺类任一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类药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类药也可能过敏。
(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酰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过敏的患者,对磺胺类药亦可过敏。
(3)磺胺类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类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新生儿中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本品,必须应用时宜停止授乳。
(4)老年患者、AIDS患者应用磺胺类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风险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症等。
(5)下列情况应慎用本品: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血卟啉症、肾功能损害患者。
(6)应用磺胺类药期间应多饮水,保持高尿量,以防止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碱性药物。
(7)本类药物可引起肝脏损害,导致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故用药期间应定期随访肝功能,有肝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全身应用磺胺类药。
(8)治疗中需注意检查:①周围血象,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②应定期进行尿常规检查(每2~3日1次);③肝、肾功能检查。
(9)有呼吸功能损害或肾功能不全者应避免应用或慎用本品。
醋酸磺胺米隆溶液:(1)5%;(2)10%。
醋酸磺胺米隆乳膏:(1)5%;(2)10%。
(1)取本品的水溶液(1→1000)5ml,加氢氧化钠试液5ml,振摇,加新制的5%萘醌磺酸钾溶液0.5ml,显黄红色;放置10分钟后,加氯化铵0.2g,溶液变为蓝绿色(与其他磺胺类药的区别)。
(2)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556图)一致。
酸度 取本品1.0g,加水10ml溶解后,加甲基红指示液1滴,不得显红色。
铵盐取酸度项下的溶液,置试管中,加氢氧化钠试液5ml,置水浴中加热,发生的蒸气遇湿润的红色石蕊试纸不得变蓝色。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第一法1)测定,含水分不得过1.0%。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1%。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十五。
取本品约0.2g,精密称定,加冰醋酸20ml溶解后,加结晶紫指示液1滴,用高氯酸滴定液(0.1mol/L)滴定至溶液显蓝绿色,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每1ml高氯酸滴定液(0.1mol/L)相当于24.63mg的C7H10N2O2S・C2H4O2。
磺胺类抗菌药。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二部/国家药典委员会编. —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20.5 ISBN 978-7-5214-1598-8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9 ISBN 978-7-5067-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