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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替派注射液
SaitipaiZhusheye
ThiotepaInjection
本品为塞替派的灭菌聚乙二醇溶液。含塞替派(C6H12N3PS)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黏稠澄明液体。
主要用于乳腺癌、卵巢癌、癌性体腔积液的腔内注射以及膀胱癌的局部灌注等,也可用于原发性肝癌、子宫颈癌、胃肠道癌和黑色素瘤等。
(1)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一次10mg,或按体重一次0.2mg/kg,用氯化钠注射液溶解,一日1次,连续5次后改为一周3次,一疗程总量300mg,如血象良好,在第一疗程结束后1.5~2个月可重复疗程。
(2)动脉注射一次10~20mg,一日1次,总量200~300mg。
(3)胸腹腔注射或心包腔内注射一次10~30mg,一周1~2次。
(4)膀胱腔内灌注每次排空尿液后将导尿管插入膀胱腔内,再自导尿管内注入,一次50~100mg(溶于50~100ml氯化钠注射液中),一周1~2次,10次为一疗程。
(1)药效学 本品为细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在生理条件下,形成不稳定的亚乙基亚胺基,具有较强的细胞毒作用。本品干扰DNA和RNA的功能,也能与DNA发生交叉连接。
(2)药动学 注射后广泛分布在各组织内。主要通过肾脏排泄。
(1)骨髓抑制是最常见的剂量限制毒性,多在用药后1~6周发生,停药后大多可恢复。有些病例在疗程结束时开始下降,少数病例抑制时间较长。
(2)其他可有食欲缺乏、恶心及呕吐等,个别有发热及皮疹。
对本药过敏者,有严重肝肾功能损害,严重骨髓抑制者。
(1)妊娠初期的3个月应避免使用此药,因其有致突变或致畸胎作用,可增加胎儿死亡及先天性畸形。
(2)下列情况应慎用或减量使用骨髓抑制、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系结石或痛风病史。
(3)用药期间每周都要定期检查外周血象,白细胞与血小板及肝、肾功能。停药后3周内应继续进行相应检查,以防止出现持续的严重骨髓抑制。
(4)肝肾功能较差时,本品应用较低的剂量。
(5)在白血病、淋巴瘤患者中为防止尿酸性肾病或高尿酸血症,可给予大量补液或别嘌呤醇。
(6)尽量减少与其他烷化剂联合使用,或同时接受放射治疗。
塞替派注射液:1ml:10mg。
取本品适量(约相当于塞替派50mg),照塞替派项下的鉴别(1)试验,显相同的反应。
pH值 取本品1支,加水9ml,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4.5~8.0。
聚合物 取本品1支,加水4ml稀释后,应无色澄清。
有关物质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临用新制。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3支,分别用水将内容物定量转移至同一10ml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1ml,置100ml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氯代加成物的杂质定位溶液 取本品1.5ml,加水10ml与氯化钠1g,溶解后在水浴中煮沸10分钟,放冷。
辅料定位溶液 取聚乙二醇400约3ml,置10ml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系统适用性溶液 取本品1ml,加甲醇2ml,混匀,加磷酸溶液(1→1000)50µl,密塞,在65℃水浴中加热50秒,放冷,加甲醇1ml,混匀。
色谱条件 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4.6mm×150mm);以水-乙腈(85:15)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15nm;进样体积10µl。
系统适用性 要求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图中,岀峰顺序依次为塞替派、甲氧基塞替派,塞替派峰与甲氧基塞替派峰之间的分离度应大于3.0。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对照溶液、氯代加成物的杂质定位溶液与辅料定位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峰保留时间的7倍。
限度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除聚乙二醇400峰外,氯代加成物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0.15倍(0.15%),其他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0.5倍(0.5%),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1.0%)。
水分 取本品1g,精密称定,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第一法1)测定。含水分不得过1.5%。
含量均匀度 以含量测定项下测定的每支含量计算,应符合规定(通则0941)。
细菌内毒素 取本品,依法检查(通则1143),每1mg中含内毒素的量应小于6.2EU。
其他 应符合注射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2)。
取本品10支,分别用15%硫氰酸钾溶液10ml将内容物定量转移至具塞锥形瓶中,各精密加硫酸滴定液(0.05mol/L)5ml,摇匀,放置20分钟,各加甲基红指示液1滴,用氢氧化钠滴定液(0.1mol/L)滴定,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每1ml硫酸滴定液(0.05mol/L)相当于6.307mg的C6H12N3PS。分别计算每支的含量,求出平均含量,即得。
抗肿瘤药。
遮光,密闭,在冷处保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二部/国家药典委员会编. —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20.5 ISBN 978-7-5214-1598-8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9 ISBN 978-7-5067-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