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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培他滨片
KapeitabinPian
CapecitabineTablets
本品含卡培他滨(C15H22FN3O6)应为标示量的93.0%~105.0%。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主要用于晚期乳腺癌和结、直肠癌。
口服按体表面积一日2500mg/m²,分2次口服,于饭后半小时用水吞服,连用14日,休息7日,21日后重复应用。根据患者情况和不良反应调整剂量。联合用药时剂量可酌减。
(1)药效学 本品为氟尿嘧啶(5-FU)的前体物。口服后吸收迅速,并能以原形经肠黏膜进入肝脏。在肝脏经羧基酯酶转化为无活性中间体5'-脱氧-5-氟胞苷,接着在肝脏和肿瘤组织胞苷脱氨酶的作用下,产生最终中间体5'-脱氧-5-氟尿苷。最后,在肿瘤组织中经胸苷磷酸化酶催化,将5'-脱氧-5-氟尿苷转化为5-FU。人体有许多组织表达胸苷磷酸化酶,一些人类肿瘤表达这种酶的浓度高于周围正常组织。单药化疗时,本品比5-FU静脉给药更为有效,对荷乳腺癌(5种细胞系)与结肠癌(2种细胞系)等7种无胸腺小鼠肿瘤模型的肿瘤生长抑制率>50%,相比之下,5-FU仅对两种肿瘤模型的疗效超过卡培他滨。在12种人肿瘤移植物中,本品联合用药组均有相加作用,而5-FU联合用药组只有7/12有相加作用。另外,紫杉类药与本品联合治疗对数种移植物模型有协同作用,可以使肿瘤消退。本品对5-FU敏感和耐药的细胞系有抗肿瘤活性,在荷5-FU耐药的结肠癌26小鼠中,给予本品一日480mg/kg,可使80%动物的肿瘤完全消退,相反,应用最大耐受剂量5-FU,未观察到肿瘤消退。
(2)药动学 于动物模型给本品后,与正常组织相比,肿瘤组织内5-FU浓度显著增高。在结肠癌细胞株HCT-116动物模型中,给予最大耐受性剂量(MTD)本品和5-FU后,肿瘤组织内本品和5-FU的AUC值分别为39.4(μg·h)/ml和1.11(μg·h)/ml。另外,给予本品后,肿瘤组织内5-FU浓度显著高于血浆(127倍)和肌肉(22倍)内浓度。相比之下,给予5-FU之后,未观察到有何选择性分布。口服后,本品迅速和完全地转化为最初两种代谢物5'-脱氧-5-氟胞苷(5'-DFCR)和5'-脱氧-5-氟尿苷(5'-DFUR),其后浓度呈指数下降,半衰期为0.5~1.0小时。给药后70%经尿排除。
不良反应较轻,大多数为轻度至中度,且易于处理和可逆。
(1)腹泻(严重者需给对症治疗)、恶心、呕吐、腹痛。
(2)半数患者发生手足综合征,表现为麻木、感觉迟钝、感觉异常、麻刺感、无痛感或疼痛感。
(3)皮炎、脱发、黏膜炎、发热、乏力、嗜睡、头痛、下肢水肿、中性粒细胞减少。
对本品及其代谢产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1)对于出现严重腹泻的患者应给予密切监护,若患者开始出现脱水,应立即补充液体和电解质。在适当的情况下,应及早开始使用标准止泻治疗药物(如洛哌丁胺)。必要时需降低给药剂量。
(2)本品的心脏毒性与氟尿嘧啶药物类似,包括心肌梗死、心绞痛、心律不齐、心脏停搏、心功能衰竭和心电图改变。既往有冠状动脉疾病史的患者中这些不良事件可能更常见。
(3)转移性肿瘤患者接受本品单药治疗,手足综合征出现的中位时间为79天(范围从11到360天),严重程度为1到3级。出现2或3级手足综合征时应暂停使用卡培他滨,直至恢复正常或严重程度降至1级。出现3级手足综合征后,再次使用卡培他滨时应减低剂量。
(4)应严密监测卡培他滨治疗的毒性反应。大多数不良反应是可逆的,虽然剂量可能需要限制或降低,但无须终止用药。
本品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很小,这是因为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并不与血浆蛋白广泛结合,也不诱导或抑制细胞色素P450酶活性。
卡培他滨片:500mg。
(1)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2)本品在1500~1760cm-1波数范围内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品的图谱一致(通则0402)。
有关物质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20片,精密称定,研细,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卡培他滨60mg),置100ml量瓶中,加溶剂适量,超声使卡培他滨溶解,用溶剂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取续滤液。
对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适量,用溶剂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3μg的溶液。
溶剂、系统适用性溶液、灵敏度溶液、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见卡培他滨有关物质项下。
限度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杂质Ⅰ与杂质Ⅲ峰面积均不得大于对照溶液的主峰面积(0.5%)、杂质Ⅱ校正后的峰面积(乘以校正因子1.2)不得大于对照溶液的主峰面积(0.5%);相对保留时间约为0.95的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0.4倍(0.2%);其他单个未知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0.2倍(0.1%),各杂质校正后的峰面积之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2倍(1.0%)。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小于灵敏度溶液主峰面积的峰忽略不计(0.03%)。
溶出度照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通则0931第二法)测定。
溶岀条件 以水900ml为溶出介质,转速为每分钟50转,依法操作,经30分钟时取样。
供试品溶液 取溶出液适量,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3ml(0.5g规格)置100ml量瓶中或1ml(0.15g规格)置10ml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品溶液 取卡培他滨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7μg的溶液。
测定法 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在304nm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吸光度,计算每片的溶出量。
限度 标示量的80%,应符合规定。
其他 应符合片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1)。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见有关物质项下。
溶剂、对照品溶液、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见卡培他滨含量测定项下。
抗肿瘤药。
密封保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二部/国家药典委员会编. —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20.5 ISBN 978-7-5214-1598-8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9 ISBN 978-7-5067-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