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呋塞米注射液
Fusaimi Zhusheye
Furosemide Injection
本品为呋塞米加氢氧化钠与氯化钠制成的灭菌水溶液。含呋塞米(C12H11ClN2O5S)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本品为无色或几乎无色的澄明液体。
(1)水肿性疾病 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本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
(2)高血压 在高血压的阶梯疗法中,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首选药物,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绿色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
(3)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
(4)稀释性低钠血症尤其是当血钠浓度低于120mmol/L时,勿用大剂量。
(5)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综合征(SIADH)。
(6)急性药物、毒物中毒 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7)用于放射性核素检查 卡托普利加呋塞米介入肾动态显像,是诊断肾动脉狭窄的无创性方法,但有一定的假阳性及假阴性可能,临床应结合患者病情综合判定。
成人 ①治疗水肿性疾病:紧急情况或不能口服者,可静脉注射,开始20~40mg,必要时每2小时追加剂量,直至出现满意疗效。在非紧急情况下,不希望短期内快速利尿。维持用药阶段可分次给药。治疗急性左心衰竭时,起始40mg静脉注射,必要时每小时追加80mg,直至出现满意疗效。利尿效果差时不宜再增加剂量,以免导致肾毒性。治疗慢性肾功能不全时,一般一日剂量40~120mg。②治疗高血压:治疗高血压危象时,起始40~80mg静脉注射。伴急性左心衰竭或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可酌情增加用量,必要时进行血液净化治疗。③治疗高钙血症:必要时,可静脉注射,一次20~80mg。
【儿科用法与用量】静脉注射、静脉滴注 一次0.5~1mg/kg。
【儿科注意事项】(1)对磺酰胺类、噻嗪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肝性脑病、超量服用强心苷类者慎用。
(1)常见者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尤其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如体位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低镁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和心律失常等。
(2)少见者有过敏反应(包括多形红斑、史-约综合征、间质性肾炎,甚至心脏骤停)、视物模糊、黄视症、光敏感、头晕、头痛、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肌肉强直等,骨髓抑制导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损害,指(趾)感觉异常,糖代谢紊乱(高血糖、尿糖阳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耳鸣、听力障碍多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每分钟剂量大于4~15mg)或是与其他耳毒性药物合用时,多为暂时性,少数为不可逆性,尤其是当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应用时。
(1)对本药过敏者。
(2)无尿者。
(3)美国FDA 妊娠期用药安全性分级为口服给药及肠道外给药C;D(如用于妊娠高血压)。
(1)交叉过敏反应 对磺胺类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对本药可能亦过敏。
(2)本药可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使用对乳儿的危害不能排除,应慎用。
(3)本药在新生儿的半衰期明显延长,故新生儿用药间隔时间应延长。
(4)老年人应用本药时发生脱水、低血压、电解质紊乱、血栓形成和肾功能损害的机率增高。
(5)本品超剂量使用可引起水和电解质耗竭性的过度利尿,引起脱水和血容量减少,因此必须加强医学监测,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及时调整剂量。
(6)电解质耗竭者,用药前宜先纠正电解质失衡。
(7)肝昏迷患者在基本情况改善前,不推荐使用。
(8)可引起低钾血症,尤其是在电解质摄入不足、肝硬化、与高效利尿药合用、与皮质激素类或 ACTH合用的情况下。
(9)对诊断的干扰 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阳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过度脱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平暂时性升高,血 Na+、Cl-、K+、Mg2+和Ca2+浓度下降。
(10)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有条件时应尽早选择血液净化治疗,而不是盲目加大剂量。如用药,则间隔时间应延长,以免出现耳毒性等副作用。如在使用过程中血氮质升高或出现少尿,应停药;②糖尿病;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④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因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⑤急性心肌梗死,过度利尿可促发休克;⑥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⑦有低钾血症倾向者,尤其是应用强心苷类药物或有室性心律失常者;⑧系统性红斑狼疮,本药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⑨前列腺增生症患者。
(11)随访检查 ①血电解质,尤其是合用强心苷类药物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并肝肾功能损害者;②血压,尤其是用于降压,大剂量应用或用于老年人;③肾功能;④肝功能;⑤血糖;⑥血尿酸;⑦酸碱平衡情况;⑧听力。
(1)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及雌激素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并增加电解质紊乱尤其是低钾血症的发生机会。
(2)非甾体抗炎药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肾损害机会增加,与前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减少肾血流量有关。
(3)本药可增强降压药的降压作用,两者合用时,后者剂量应酌情调整。
(4)与可激动α受体的拟肾上腺素药及抗癫痫药合用时,利尿作用减弱。
(5)与氯贝丁酯合用,两药的作用均增强,并可出现肌肉酸痛、强直。
(6)与治疗剂量的多巴胺合用,利尿作用加强。
(7)饮酒及含乙醇制剂和可引起血压下降的药物能增强本品的利尿作用;与巴比妥类药物、麻醉药合用,易引起直立性低血压。
(8)本药可使尿酸排泄减少,血尿酸升高,故与治疗痛风的药物合用时,应调整后者的剂量。
(9)降低降血糖药的疗效。
(10)降低抗凝药物和抗纤溶药物的作用,主要是利尿后血容量下降,致血中凝血因子浓度升高,以及利尿使肝血液供应改善、肝脏合成凝血因子增多有关。
(11)本品加强非去极化型肌松药的作用,与血钾下降有关。手术如用筒箭毒碱作为肌松药,应于术前1周停用本药。
(12)与两性霉素、头孢菌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药物合用,肾毒性增加,尤其是原有肾损害时;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依他尼酸或其他具有耳毒性的药物合用,耳毒性增加。
(13)与抗组胺药合用时耳毒性增加,易出现耳鸣、头晕、眩晕。
(14)与锂盐合用可增加锂浓度,锂毒性明显增加,应尽量避免合用。
(15)服用水合氯醛后静脉注射本药可致出汗、面色潮红和血压升高,此与甲状腺素由结合状态转为游离状态增多,导致分解代谢加强有关。
(16)与碳酸氢钠合用发生低氯性碱中毒机会增加。
(17)与强心苷类合用应注意补钾,因低钾易致心律失常。
(18)与三氧化二砷、氟哌利多、多非利特、苄普地尔、左醋美沙多、索他洛尔、酮色林等合用,由于本品可引发低钾或低镁血症,从而可诱发室性心律失常(Q-T 间期延长,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
(19)与阿司匹林相互竞争肾小管分泌,两者合用可使后者排泄减少。
(20)与卡托普利合用偶可致肾功能恶化。
(21)与食物合用,吸收减少,生物利用度可下降30%。
呋塞米注射液:2ml:20mg。
取本品,照呋塞米项下的鉴别(1)、(2)、(3)项试验,显相同的结果。
pH值 应为8.5~9.5(通则0631)。
有关物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避光操作。
混合溶剂 取冰醋酸22ml,加乙腈-水(1∶1)至1000ml,混匀。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适量,用混合溶剂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呋塞米1mg的溶液。
对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适量,用混合溶剂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含10µg的溶液。
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 见呋塞米有关物质项下。
限度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1.5倍(1.5%),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3倍(3.0%)。
细菌内毒素 取本品,依法检查(通则1143),每1mg呋塞米中含内毒素的量应小于1.2EU。
其他 应符合注射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2)。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精密量取本品适量,用混合溶剂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呋塞米0.1mg的溶液。
对照品溶液 取呋塞米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用混合溶剂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1mg的溶液。
混合溶剂、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要求 见有关物质项下。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
遮光,密闭保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 二部/国家药典委员会编. —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20.5 ISBN 978-7-5214-1598-8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15年版. 化学药和生物制品卷/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北京: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17.9 ISBN 978-7-5067-95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