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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症
强迫症又称强迫性神经症,是以反复出现强迫观念和强迫动作为要临床表现的一类神经症。病因和发病机制尚不完全明了。
1.强迫观念表现为反复而持久的观念、思想和印象,也可是冲动念头。患者力图摆脱,但无法控制而焦虑不安,心烦意乱,并出现体症状。其观念虽非自愿产生,但仍是患者自己的思想,强迫观念可日纳为:①强迫怀疑:②强迫记忆;③强迫穷思竭虑;④强迫联想;6迫对立思维;⑥强迫恐惧。
2.强迫行为又名强迫动作,指重复一种无意义的行为。可继发于强迫观念,患者明知其行为不合理,但无法自控,因此十分痛苦。强迫行为表现形式:①强迫洁癖;②强迫检查;③强迫计数;④强追性仅式动作。
3.诊断要点①至少有上述症状3个月以上。②存在强迫思想或强迫行为;症状反复出现,患者明知无意义,但无法抵抗,因此感到苦。③鉴别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脑器质性精神障碍。
1.心理疗法包括系统脱敏疗法、厌恶方法、森田疗法等。正确疏导。患者对治疗精神领悟越深刻,远期疗效越好。
2.药物治疗新型抗抑郁药对强追症具有很好疗效,如选择性HT再摄取抑制药(SSRD类的盐酸舍曲林、氮伏沙曲、帕罗西汀、酞普兰等;三环类抗抑郁药物中的氯米帕明均在效(参见“抑郁症用药)。
对伴有焦虑情绪者可合并应用苯二氮草类药物(参见“焦虑症”用药).难治性强迫症可合用卡马西平或丙戊酸钠等心境稳定药,也可得一定效果。
卡马西平 成人常用量1次口服100mg,2~3次/d,可酌情增量。
丙戊酸钠 成人常用量1次口服100~200mg,2-3次/d可酌情增量。
强迫症中强迫怀疑较重的患者,可合用小剂量抗精神病药物,如奋乃静、舒必利、利培酮(参见“精神分裂症”用药),有较好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