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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球菌食物中毒
葡萄球菌食物中毒,是进食被金黄色葡萄球菌中某些能产生肠毒素污染的食物所致的疾病。寄生于人体皮肤、鼻腔、鼻咽部、指甲及各种皮肤化脓性金葡菌,可污染淀粉类食品(剩饭、粥、面)、菜肴、乳类食品、鱼、肉、蛋类食品等,被污染食物在室温20~22℃放置5h,病菌大量繁殖产生肠毒素。在高温100℃ 30min条件下仅能杀灭金葡菌,但却不能破坏肠毒素。故食物事先煮沸过亦不能幸免本病的发生,病后亦不产生明显免疫力,但本病无传染性。
1.夏秋季发病率较高,各组年龄均可发病。潜伏期短,一般2~5h,极少超过6h。起病急骤,有恶心、呕吐、中上腹疼痛和腹泻,以呕吐最为显著。呕吐物可呈胆汁性,可含血及黏液。剧烈呕吐、腹泻可导致虚脱、肌痉挛及严重失水等现象。体温大多正常或偏高,一般在数小时至1~2d内可迅速恢复正常。
2.实验室检查①粪便涂片及培养可检出金葡菌而确诊;②荧光核素标记的特异性肠毒素抗体阳性;③各种送检标本以免疫荧光、放射免疫法检测出金葡菌肠毒素,即可明确诊断。
1.加强饮食管理;隔离患乳腺炎的患者;有皮肤化脓性病灶的厨师、餐饮业工作人员应暂时调离工作岗位。
2.一般对症处理以保暖、输液、饮食调节等为主,一般无须抗菌药物治疗。
3.严重者可洗胃、导泻,加用苯唑西林、头孢唑林或喹诺酮类(18岁以下未成年人、孕妇、哺乳期妇女忌用)中任意1种,必要时也可使用万古霉素,其参考用法与用量简介如下。
苯唑西林 皮试阴性后,成人肌内注射或静脉滴注0.5~1.0g,每4~6h1次;儿童剂量酌减。
头孢唑林钠 成人肌内或静脉注射(静滴)0.5~1.0g,每6~12h1次,重症可增至6g/d,分次给予。有青霉素或其他药物过敏史者应慎用,或备有抗过敏性休克的紧急抢救措施。喹诺酮类,参阅“副溶血性弧菌(嗜盐菌)食物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