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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黄疸
新生儿黄疸(icterusneonatorum)是新生儿时期因胆红素在体内积聚引起的皮肤或其他器官黄染,是新生儿期常见的临床症状,50%~60%的足月儿和80%的早产儿出现生理性黄疸;饥饿、缺氧、脱水、酸中毒、头颅血肿或颅内出血时,更易出现黄疸或使原有黄疸加重。大部分新生儿黄疸可自然消退,但由于胆红素的毒性,少数患儿可出现严重高胆红素血症甚至引起胆红素脑病,导致神经损害和功能残疾,对社会和家庭造成极大危害。对新生儿黄疸进行适时、有效、安全、经济的干预,避免胆红素脑病发生,减少不必要的治疗和医疗资源浪费,是国内外医学界多年来努力的方向。
(一)生理性黄疸
是新生儿时期特有的一种现象,主要由于胎儿在宫内低氧环境下,血液中的红细胞生成过多,且这类红细胞寿命短,易被破坏,造成出生后胆红素生成过多;另一方面,由于新生儿肝脏功能不成熟,使胆红素代谢受限制,造成新生儿在一段时间出现黄疸现象。
(二)母乳性黄疸
因母乳喂养引起,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病理性黄疸。由于母乳中含有孕二醇激素,可以抑制新生儿肝脏中葡萄糖醛酸转移酶的活力,使血液中的胆红素不能及时进行代谢和排泄。
(三)溶血性黄疸
最常见原因是ABO溶血,由于母亲与胎儿的血型不合引起,以母亲血型为O,胎儿血型为A或B最多见,且造成的黄疸较重。其他,如母亲血型为A、胎儿血型为B或AB;母亲血型为B,胎儿血型为A或AB较少见,且造成的黄疸较轻。
(四)感染性黄疸
1.病毒感染导致肝细胞功能受损害,进而发生黄疸,以宫内巨细胞病毒和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最常见,其他感染有风疹病毒、EB病毒等,较为少见。
2.细菌感染以败血症导致的黄疸最多见,特点是生理性黄疸后持续不退或生理性黄疸消退后又出现持续性黄疸。
(一)诊断
根据临床表现及胆红素及相关实验室检查可进行诊断。当血总胆红素>85~119µmol/L(5~7mg/dl可出现肉眼可见的黄疸,诊断的重点在于区别新生儿黄疸是生理性黄疸还是病理性黄疸,寻找致病原因,并早期识别发生胆红素脑病的危险。
1.生理性黄疸
足月儿表现为出生后2~3天出现黄疸,第4~6天达高峰,血总胆红素≤221µmol/L(12.9mg/dl),2周内消退。早产儿一般在出生3~5天出现,黄疸较重,血总胆红素≤255µmol/L(15mg/dl),消退也慢,可延长至3~4周。患儿一般情况好。诊断生理性黄疸应首先排除病理性黄疸。
2.病理性黄疸
如果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时,应考虑为病理性黄疸。
(1)出生后24小时内出现黄疸,血总胆红素>102µmol/L(6mg/dl);
(2)足月儿血总胆红素>221µmol/L(12.9mg/dl),早产儿>255µmol/L(15mg/dl);
(3)血清结合胆红素>25.6~34µmol/L(1.5~2mg/dl);
(4)胆红素每天上升>85µmol/L(5mg/dl)或每小时上升幅度>8.5µmol/L(0.5mg/dl);
(5)黄疸持续时间长,或进行性加重,或退而复现。
值得注意的是,新生儿出生后胆红素的水平呈动态变化,因此在诊断高胆红素血症时应考虑其胎龄、日龄和是否存在高危因素。对于胎龄≥35周的新生儿,目前多采用美国Bhutani等所制作的新生儿小时胆红素列线图(图5-1-3)或AAP推荐的光疗参考曲线作为诊断或干预标准参考。当胆红素水平超过95百分位时定义为高胆红素血症,应予以干预。
图5-1-3新生儿小时胆红素列线图
注:P表示百分位数。
3.急性胆红素脑病
早期表现为肌张力减低、嗜睡、尖声哭、吸吮差,而后出现肌张力增高,角弓反张,激惹,发热,惊厥,严重者可致死亡。通常足月儿发生胆红素脑病的TSB峰值在427µmol/L(25mg/dl)以上,但合并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在较低胆红素水平也可能发生,低出生体重儿甚至在171~239µmol/L(10~14mg/dl)即可发生。
(二)鉴别诊断
应通过下列实验室检查与新生儿溶血症、新生儿败血症、母乳性黄疸、生理性黄疸、G-6-PD缺乏、新生儿肝炎、完全性肝内梗阻、胆道闭锁等疾病相鉴别。
1.血常规红细胞和血红蛋白、网织红细胞、有核红细胞、血型(ABO和Rh系统)。
2.血清特异性血型抗体检查是诊断新生儿溶血病的主要依据。
3.肝功能检查总胆红素和结合胆红素、转氨酶、碱性磷酸酶、血浆蛋白和凝血酶原检查。
生理性黄疸属于正常生理现象,一般情况下,不需治疗,密切观察即可。对于母乳性黄疸,一般不会影响小儿的健康,如果程度严重,可以暂停喂母乳,黄疸在2~4天内减轻,6~10天内全部消失。待程度减轻后可以再恢复母乳喂养。
当出现病理性黄疸时,根据黄疸程度给予以下治疗。
(一)光照疗法(光疗)
是降低血清未结合胆红素简单而有效的方法。
1.光疗指征
由于新生儿出生后胆红素的水平呈动态变化,其危害性不仅与黄疸程度有关,还与其胎龄、日龄和是否存在高危因素有关。因此,光疗的标准很难用单一的胆红素数值来界定。出生胎龄35周以上的晚期早产儿和足月儿可参照2004年美国儿科学会推荐的光疗参考标准(图5-1-4),或将TSB超过Bhutani曲线(图5-1-3)95百分位数作为光疗干预标准。在尚未具备密切监测胆红素水平的医疗机构可适当放宽光疗标准。出生体重<2500g的早产儿,光疗标准应该适当放宽,见表5-1-1。在极低出生体重儿或皮肤挤压后存在瘀斑、血肿的新生儿,可以给予预防性光疗。但对于<1000g早产儿,应注意过度光疗的潜在危害。
图5-1-4胎龄≥35周的光疗参考曲线(SubcommitteeonHyperbilirubinemia)
注:高危因素包括同族免疫性溶血、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窒息、显著的嗜睡、体温不稳定、败血症、代谢性酸中毒、低白蛋白血症。
表5-1-1早产儿生后不同时间光疗总胆红素参考标准(mg/dl)
注:1mg/dl=17.1µmol/L。
2.注意事项
光照时,婴儿双眼用黑色眼罩保护,以免损伤视网膜,除会阴、肛门部用尿布遮盖外,其余均裸露。光疗时应适当补充水分,保证足够的尿量。光疗期间应该密切监测胆红素水平的变化,一般6~12小时监测一次。对于溶血症或TSB接近换血水平的患儿需在光疗开始后4~6小时内监测。当光疗结束后12~18小时应监测TSB水平,以防反跳。
3.副作用
光疗时可出现发热、腹泻和皮疹,多不严重,可继续光疗;血清结合胆红素>68µmol/L(4mg/dl),血清谷丙转氨酶和碱性磷酸酶增高时,皮肤呈青铜色即青铜症,应停止光疗,青铜症可自行消退。
(二)药物和其他治疗
当血清胆红素水平接近换血值,或高度怀疑是新生儿溶血病时应立即转入有新生儿专科治疗能力的上级医院,必要时选择静脉注射白蛋白、丙种球蛋白,或进行换血治疗。
(一)健康管理
患儿家长为宝宝提供适宜的生活环境,给予适当的温度和湿度,尽量鼓励母乳喂养,注意营养及水分供应。
(二)监测内容
(1)黄疸的出现和消退时间,黄疸程度及黄疸的范围,观察孩子的精神还有吃奶状况。
(2)对低体重儿、窒息儿、母婴血型不合者以及其他容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的高危新生儿,应及早在产后监测其血清胆红素。
(3)定期检查血常规,监测血胆红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