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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原发型肺结核
小儿原发型肺结核(primarypulmonarytuberculosis)是原发性结核病中最常见者,为结核分枝杆菌初次侵入肺部后发生的原发感染,是小儿肺结核的主要类型,占儿童各型肺结核总数的85.3%。原发型肺结核包括原发综合征(primarycomplex)和支气管淋巴结结核。前者由肺原发病灶、局部淋巴结病变和两者相连的淋巴管炎组成;后者以胸腔内肿大淋巴结为主。肺部原发病灶或因其范围较小,或被纵隔影掩盖,X线片无法查出,或原发病灶已经吸收,仅遗留局部肿大的淋巴结,故在临床上诊断为支气管淋巴结结核。此两者并为一型,即原发型肺结核。
肺部原发病灶多位于右侧,肺上叶底部和下叶的上部,近胸膜处。基本病变为渗出、增殖、坏死。渗出性病变以炎症细胞、单核细胞及纤维蛋白为主要成分;增殖性改变以结核结节及结核性肉芽肿为主;坏死的特征性改变为干酪样改变,常出现于渗出性病变中。结核性炎症的主要特征是上皮样细胞结节及朗格汉斯细胞。
典型的原发综合征呈“双极”病变,即一端为原发病灶,一端为肿大的肺门淋巴结、纵隔淋巴结。由于小儿机体处于高度过敏状态,使病灶周围炎症广泛,原发病灶范围扩大到一个肺段甚至一叶。小儿年龄越小,此种大片性病变越明显。引流淋巴结肿大多为单侧,但亦有对侧淋巴结受累者。
症状轻重不一。轻者可无症状,一般起病缓慢,可有低热、食欲缺乏、疲乏、盗汗等结核中毒症状,多见于年龄较大儿童。婴幼儿及症状较重者可急性起病,高热可达到39~40℃,但一般情况尚好,与发热不相称,持续2~3周后转为低热,并伴结核中毒症状,干咳和轻度呼吸困难是最常见的症状。婴儿可表现为体重不增或生长发育障碍。部分高度过敏状态小儿可出现眼疱疹性结膜炎、皮肤结节性红斑和(或)多发性一过性关节炎。当胸内淋巴结高度肿大时,可产生一系列压迫症状:压迫气管分叉处可出现类似百日咳样痉挛性咳嗽;压迫支气管使其部分阻塞时可引起喘鸣;压迫喉返神经可致声嘶;压迫静脉可致胸部一侧或双侧静脉怒张。
体格检查可见周围淋巴结不同程度肿大。肺部体征可不明显,与肺内病变不一致。胸片呈中到重度肺结核病变者,50%以上可无体征。如原发病灶较大,叩诊呈浊音,听诊呼吸音减低或有少许干湿啰音。婴儿可伴肝大。
应结合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核菌素试验及肺部影像学进行综合分析。
1.原发综合征 表现为肺内实质浸润伴肺门淋巴结和纵膈淋巴结肿大。局部炎性淋巴结相对较大而肺部的初染灶相对较小是原发性肺结核的特征。婴幼儿病灶范围较广,可占据一肺段甚至一肺叶;年长儿病灶周围炎症较轻,阴影范围不大,多呈小圆形或小片状影。部分病例可见局部胸膜病变。小儿原发型肺结核在X线胸片上呈现典型哑铃状双极影者已少见。
2.支气管淋巴结结核 是小儿原发型肺结核X线胸片最为常见者。分3种类型:①炎症型:呈现从肺门向外扩展的密度增高阴影,边缘模糊,此为肺门部肿大淋巴结阴影;②结节型:表现为肺门区域圆形或卵圆形致密阴影,边缘清楚,突向肺野;③微小型:其特点是肺纹理紊乱,肺门形态异常,肺门周围呈小结节状及小点片状模糊阴影。
1.一般治疗 注意营养,选用富含蛋白质和维生素的食物。有明显结核中毒症状及高度衰弱者应卧床休息。居住环境应阳光充足,空气流通。避免传染麻疹、百日咳等疾病。一般原发型结核病可在门诊治疗,但要填报疫情,治疗过程中应定期复查随诊。
2.抗结核药物 治疗目的是:①杀灭病灶中的结核分枝杆菌;②防止血行播散。治疗原则为:
①早期治疗;②适宜剂量;③联合用药;④规律用药;⑤坚持全程;⑥分段治疗。
(1)目前常用的抗结核药物可分为两类:
1)杀菌药物:①全杀菌药:如异烟肼(isoniazid,INH)和利福平(rifampin,RFP);②半杀菌药:如链霉素(streptomycin,SM)和吡嗪酰胺(pyrazinamide,PZA)。
2)抑菌药物:常用者有乙胺丁醇(ethambutol,EMB)及乙硫异烟胺(ethionamide,ETH)。
(2)针对耐药菌株的几种新型抗结核药物:
1)老药的复合剂型:如利福平和异烟肼合剂(rRifamate)(内含RFP300mg和INH150mg);利福平+吡嗪酰胺+异烟肼合剂(卫非特,rifater)(内含RFP、PZA、INH)等。
2)老药的衍生物:如利福喷丁。
3)新的化学制剂:如帕司烟肼(力排肺疾,Dipasic)。
(3)抗结核药的使用:见表8-5。
(4)抗结核治疗方案
1)标准疗法:一般用于无明显自觉症状的原发型肺结核。每日服用INH、RFP和(或)EMB,疗程9~12个月。
2)两阶段疗法:用于活动性原发型肺结核、急性粟粒性结核病及结核性脑膜炎:①强化治疗阶段:联用3~4种杀菌药物。目的在于迅速杀灭敏感菌及生长繁殖活跃的细菌与代谢低下的细菌,防止或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为化疗的关键阶段。在长程化疗时,此阶段一般需3~4个月;短程化疗时此阶段一般为2个月。②巩固治疗阶段:联用2种抗结核药物,目的在于杀灭持续存在的细菌以巩固疗效,防止复发。在长程化疗时,此阶段可长达12~18个月;短程化疗时,此阶段一般为4个月。
3)短程疗法:为结核病现代疗法的重大进展,直接监督下服药与短程化疗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治愈结核病患者的重要策略。短程化疗的作用机制是快速杀灭机体内处于不同繁殖速度的细胞内、外的结核分枝杆菌,使痰菌早期转阴并持久阴性,且病变吸收消散快,远期复发少。可选用以下几种6~9个月短程化疗方案:①2HRZ/4HR(数字为月数,以下同);②2SHRZ/4HR;③2EHRZ/4HR。若无PZA,则将疗程延长至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