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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视
当眼外肌力量不平衡致使双眼不能同时注视目标,视轴呈分离状态,其中一只眼注视目标,另一眼偏离目标的现象称为斜视(strabismus)。斜视分为共同性斜视和非共同性斜视两大类。水平性斜视常见,眼球偏向鼻侧者为内斜视,眼球偏向颞侧者为外斜视。
一、共同性斜视
共同性斜视(concomitantstrabismus)是由于眼外肌力量的不平衡引起的眼位偏斜,支配眼外肌的神经和眼外肌本身一般无器质性病变。分为共同性外斜视、共同性内斜视和共同性上斜视。
二、非共同性斜视
非共同性斜视是由于眼外肌麻痹引起的眼位偏斜,又称麻痹性斜视(paralyticstrabismus)。非共同性斜视多因眼外肌本身或其支配神经系统受到损害而发生的器质性病变所致。颅内疾病、眶内疾病、全身疾病等均可以是其病因。
一、共同性斜视
1.临床表现
(1)多在学龄前儿童期发病,逐渐发生眼位偏斜,眼球固定一侧,或双眼交替偏斜。
(2)斜视角度在各个不同注视方向相等;眼球无运动障碍。
(3)无复视、无代偿性头位。
(4)可因斜视眼长期处于抑制状态而发生弱视。
2.辅助检查 通过散瞳验光可以了解屈光因素在斜视中的作用。
二、非共同性斜视
1.临床表现
(1)眼球运动受限:内直肌麻痹可引起外斜,外直肌麻痹可引起内斜。眼球向麻痹肌作用方向运动时不同程度受限。
(2)眼位偏斜:注视方向不同斜视角度不等。眼球向麻痹肌作用方向转动时斜视角度加大,而向健侧肌作用方向转动时斜视角度变小或消失;麻痹眼注视时出现的斜视度数大于健眼注视时的斜视度数。
(3)复视现象:由于双眼单视功能破坏而产生复视。由于复视干扰而引起辨向能力丧失,可出现头晕、恶心等症状。患者常会自动闭上一只眼睛,以减轻复视的干扰。
(4)代偿性头位:患者为了克服复视,而把头偏向麻痹肌作用的方向,用头位转动弥补肌肉功能的不足,消除复视。如遮盖一眼则头位偏斜可消失。
(5)任何年龄均可发病,起病较急,可伴全身症状。
2.辅助检查 眼眶影像学检查。为了寻找和确定病因,有时根据情况可行眼部B超、CT或MRI检查。
一、共同性斜视
1.矫正屈光不正 儿童(通常13岁以下)用1%阿托品眼药膏散瞳验光,明确屈光不正状态以及是否伴有弱视。及时治疗,恢复视功能。
2.手术矫正 眼位对于保守治疗无效者,可考虑手术。
二、非共同性斜视
1.针对病因进行治疗。
2.交替遮盖单眼,以暂时消除复视干扰;也可采用三棱镜消除复视。
3.应用改善微循环和营养神经的药物治疗,以促进肌肉及神经功能的恢复。
4.病因已除,经6个月以上保守治疗斜视不能恢复者,可以考虑手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