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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脸下垂矫治术
上睑下垂系指提上睑肌(动眼神经支配)和Miller's平滑肌(颈交感神经支配)的功能不全或丧失,致上睑呈现部分或全部下垂,轻者遮盖部分瞳孔,严重者遮盖全部瞳孔。不但有碍美观,影响祝力,甚至导致重度弱视。
上睑下垂可分为先天性和后天性。先天性上睑下垂是因为提上睑肌发育不全或缺损,或因支配提上睑肌的神经发育异常、功能障碍所致。后天性上脸下垂的原因有外伤性、神经源性、肌源性、老年性及机械性等。
1.适用于心理正常、要求合理的手术者。
2.有上睑下垂同时不伴有重症肌无力者。
1.眼周有急慢性感染或高血压、糖尿病尚未控制者。
2.心理障碍或要求过高者。
3.重症肌无力患者。
4.Hormer综合征或下颌瞬目综合征所致的上睑下垂者。
常规术前检查,测视力,准备眼药水和眼药膏。
1.提上脸肌缩短术
(1)在上睑适当高度设计重验线(上睑下垂设计的重睑线要比常人略窄1mm)。
(2)按切口线切开皮肤、皮下组织、眼轮匝肌,直至脸板。由睑板向上分离并暴露提上脸肌及其腱膜,将其与结合膜分离。向上分离的高度以每提升1mm上脸要缩短提上脸肌4-6mm为度。
3)于睑板上方离断提上睑肌。向下牵拉,调整高度后(上睑缘位干鱼膜上缘)褥缝合将提上险肌固定至睑板。
(4)切除多余提上睑肌,按重睑法缝合切口。
2.额肌瓣筋膜悬吊术
(1)设计重睑切口线。
(2)按切口线切开皮肤、皮下组织、眼轮匝肌,在眼轮匝肌深面向上分离,达眉弓水平转至皮下分离至眉上1cm。
(3)在额肌与眼轮匝肌交界处横行离断二级筋膜,在其深面潜行分离。按设计宽度剪开额肌两侧,形成蒂在上的额肌筋膜瓣。
(4)止血,将额肌瓣向下牵拉,调整高度后(平视时,上睑遮盖角膜上缘2mm为佳)用5-0丝线将额肌筋膜瓣缝合固定在睑板上。
(5)切除多余额肌筋膜,按重睑法缝合切口。
3.筋膜条悬吊术
(1)设计重脸线切口和眉上缘内外两处小切口。
(2)切开皮肤、皮下组织、眼轮匝肌,暴露睑板。
(3)于大腿外侧切取长3~4cm、宽1.5~2cm阔筋膜备用。供区缝合后加压包扎。
(4)将备用筋膜条剪成“U”形,底部缝合固定在睑板,两臂通过皮下隧道分别穿行至眉上切口,调整高度(睁眼时上睑缘位于角膜上缘)后缝合固定。间断缝合皮肤。
术后会有眼睑闭合不全。为防止角膜干燥,需白天滴眼药水,睡时结膜囊涂眼药膏。
1.两侧不对称 表现为重睑宽度不对称、睑裂大小不对称、两侧的弧度不对称等预防:手术时,尽量使双侧的手术方式一致,悬吊高度一致,必要时局部麻醉受术者可以在坐位状态下观察两眼的对称度。
处理:术中发现此并发症则应立即调整,术后发现者可于术后7天内或3个月后再行调整。
2.睑缘成角畸形 表现为眼睑睑缘弧度不佳,脸缘成角。这是缝线挂睑板的高度不在同一水平所致。
预防:挂脸板的高度、深度尽量保持一致。
处理:术中发现后立即调整缝合线的高度、打结的紧张度等,直至正常。
3.睫毛内翻畸形 表现为睫毛向内刺向眼球。这是由于缝线挂睑板时高度过低(靠近睫毛)所致。
防治:若术中发现此并发症应立即调整缝线高度直至正常;若术后发现可于术后7天内或3个月后再行调整。
4.睫毛外翻畸形 表现为睫毛生长方向朝外,正面观时脸缘灰线明显可见。这是由于缝线挂脸板的高度过高所致。术后早期上脸水肿明显时可有轻度的睫毛外翻,随肿胀的消退这种睫毛外翻会逐渐恢复。
防治:术中缝线挂睑板时反复观察有无睫毛外翻,若有则立即纠正;若术后发现此现象可择期手术矫正,重新调整缝线在睑板上的高度。
提上险肌缩短术后睁眼闭眼时上睑的运动方向和常人无异,轻度上险下垂最好选取此法。
额肌瓣悬吊一般用于中、重度上脸下垂者。但这种手术后提升上脸的力学方向是垂直向上的,与常人的向上向后旋的力学方向有一定的差异,因而睁眼时外观有些异样。术后受术者闭眼不全,有上险迟滞现象。睁眼时需上提额肌。
筋膜条悬吊术可用于任何程度的上脸下垂,但这种手术后睁眼时需抬额肌。现已少用此法。
整形美容外科手术要点难点及对策/孙家明,王晓军主编,一北京:龙门书局,2018.6 (协和手术要点难点及对策从书/赵玉沛,王国斌总主编) “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 国家出版基金项目 ISBN 978-7-5088-5332-1